众所周知,
沉默加速度,
是高空坠物的危险之处。
一个不起眼的鸡蛋、苹果或一瓶矿泉水,
从高空坠下,
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。
然而,湖北武汉一男子竟将近30公斤的靠背垫板从5楼抛下,
好家伙,真是胆大妄为。
好在高空抛物罪并非以物品重量计算刑期,
否则……
2021年8月17日,家住湖北武汉的陈某置换家中旧床。为图省事,他将重达27.7公斤的靠背垫板从5楼抛下。
为了防止出现意外,他还让妻子在楼下看着、提醒过路人。
可是,你若心存侥幸,祸端不会绕行。
靠背垫板在下落过程中,碰到了楼下平台,又反弹到了临近架空电线……总之,就是一路闪电带火花,造成大片区域统一停电。
时值盛夏,武汉火炉,部分居民突然失去了空调、电视、WIFI,这得是什么人间疾苦?
陈某十分后悔,他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,并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。
这事儿就结束了?
2021年3月1日,高空抛物罪作为刑事犯罪正式入刑。法律明确规定,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,情节严重的,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陈先生的行为已经造成部分区域停电的后果,显然涉嫌构成高空抛物罪。
都有《刑法》明文规定了,道歉还有什么用?
事后,当地法院经审理发现,陈某不仅扔了靠背垫板,他还分割了旧床,分三次往楼下扔,靠背垫板只是最后一件。
所以,这是明知故犯?
法院认为,陈某高空抛物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管理秩序,情节严重,构成高空抛物罪。但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,认罪认罚,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,且已经取得被害单位谅解,酌情可以从轻处罚。最终,判处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。
这么说来,道歉还真有用!
不只是道歉,自首更有用!认罪认罚更有用!
《刑法》第67条规定,犯罪以后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,是自首。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其中,犯罪较轻的,可以免除处罚。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5条规定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,愿意接受处罚的,可以依法从宽处理。
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》中规定,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,综合考虑犯罪性质、赔偿数额、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,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%以下。
由此看来,陈某高空抛物后的每一步都走对了,他朴素的是非观、敢于负责的态度帮他争取到了缓刑,免于承受6个月的牢狱之苦。
当然,也有部分原因是因为陈某所犯罪名的行为方式较为简单,易于识别。换作其他罪名,当事人就极有可能陷在一种不知正在犯罪、不知如何帮助自己的混沌处境中。当处在这种情况时,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,建议尽快咨询刑事律师。
毕竟,即使法亦有情,也是在当事人已经悔罪的情况下。
撰稿人:张萌
审核主编:张冠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