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实生活中,“饭圈”文化盛行,但有不少犯罪分子以“饭圈”消费为名冒充明星骗取未成年人的钱款。不仅给家庭造成经济损失,也使未成年人产生心理阴影。
张一恒、刘艺、付佳(文中均为化名)购买使用明星真实名字作为昵称、明星本人照片作为头像的QQ号。之后,通过该QQ号之前组织的多个“明星粉丝QQ群”添加被害人晓晓(女,13岁,初中生)为好友。
张一恒虚构自己系明星本人的身份,以给其网上投票为由,向晓晓发送投票二维码实为收款二维码,诱骗晓晓使用其母微信账号扫描该二维码,输入“投票编码”后完成所谓的“投票”,实则进行资金转账一万九千元。
晓晓发现钱款被转走要求退款时,张一恒又继续欺骗晓晓,称添加“退款客服”后可退款。晓晓添加“退款客服”为好友后,刘艺、付佳随即谎称需要继续投票才能退款,再次诱骗晓晓通过其母支付宝扫码转账人民币1万余元。
经查,被告人张一恒、刘艺、付佳等人通过上述手段骗取5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9万余元。其中,4名被害人系未成年人。
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张一恒、刘艺、付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至一万元不等。
根据《刑法》规定,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犯罪分子容易利用未成年人社会经验少、防范意识差、盲目追星等弱点,进行“追星”诈骗。要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不良“饭圈”文化影响,提高网上识骗防骗的意识和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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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稿人:卢辉辉
审稿人:段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