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湖南一女子受到丈夫家暴被割喉的事件在网上引发热议。经调查,该女子与丈夫李某某因家庭纠纷引发冲突,李某某在马路边使用自带的水果刀将妻子的脖子割伤。后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,经司法鉴定为轻伤。目前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。那么,丈夫家暴妻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呢?近期,我们收到了一些相关咨询。今天,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。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的规定,侵犯他人人身权利,如果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,那么就认为是犯罪。同时,根据我国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的规定,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、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、精神等侵害行为。因此,丈夫对妻子实施殴打、残害等家庭暴力行为,侵害妻子的人身权利,有可能构成犯罪。
那么,丈夫家暴妻子,如何认定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呢?首先,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234条的规定,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构成故意伤害罪。第一,在犯罪主体上,故意伤害罪为自然人犯罪,不属于特殊主体,也就是说,任何个人对他人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,都有可能犯本罪。第二,在犯罪的主观要件上,故意伤害罪属于故意犯罪,也就是说,行为人明知其行为可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情况下,对此结果仍抱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;第三,在犯罪的客体上,故意伤害的行为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益;第四,在犯罪的客观方面,故意伤害包括对被害人的打骂、残害等行为。
其次,需要注意的是,根据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,如果丈夫对妻子实施的家暴行为只是造成了妻子受轻微伤的话,一般是不认为构成刑事犯罪的。因此,如果丈夫以殴打、残害等方式家暴妻子,具有损害妻子人身健康的故意,造成了被施暴人受轻伤、重伤、严重残疾或者死亡的危害结果,那么就可以认定为构成故意伤害罪。
丈夫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构成故意伤害罪,会被判什么刑呢?根据《刑法》第234条的规定,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因此,犯故意伤害罪,最低可能判处管制,最高可以判处死刑。
另外,如果丈夫实施家暴未造成妻子受轻伤、重伤或死亡,尚不构成犯罪的,根据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第33条的规定,可以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我国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3条规定,殴打他人的,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因此,即使丈夫对妻子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,也需依法承担拘留、罚款等行政处罚。
撰稿人:卢娜
审稿人:张冠彬